政策关注点:
首次被评为闵行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首次被评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
通过复评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首次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
原文信息:
来源自: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扶持意见》的通知
发文号:闵经委规发【2021】3号
发文日期:2021年4月15日
政策有效期: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