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关注点:
1、高新技术企业
2022年申请认定并纳入2022年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告的企业,重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金奖励;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从外省或者外区迁入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金奖励;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对2022年新认定(含引进)的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资金奖励;
对2022年新认定(含引进)的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金奖励。
政策原文信息:
其配套文件:《关于“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的若干产业扶持政策》
发文号:(嘉府规[2022]3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8日
政策有效期: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