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关注点:
(一)标准制定项目(不包括修订)
- 1. 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标准发布后,一次性奖励5万元。
- 2. 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的单位,标准发布后,
- 作为第一起草者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作为非第一起草者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万元。
- 3. 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的单位,标准发布后,
- 作为第一起草者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
- 作为非第一起草者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万元。
- 4. 参与制定地方标准的单位,标准发布后,
- 作为第一起草者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
- 作为非第一起草者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万元。
- 5. 经本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且被政府采信的团体标准,
- 作为第一起草者,标准发布后,一次性奖励5万元;
- 作为非第一起草者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万元。
- 6. 区内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的企业制定、发布、实施的,符合杨浦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的企业标准,经本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标准化试点项目
1. 承担上海市标准化试点的单位,通过项目验收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政策原文信息:
其配套文件:《上海市杨浦区推进标准化战略奖励实施办法》
发文号:杨市监规[2020]2 号
发文日期:2020年6月10日
政策有效期:本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