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财政补贴资金扶持标准

摘抄自: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号:沪科规〔2021〕12号

发文日期:2021 年 8 月 30 日

政策有效期:本办法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 8 月 31 日。

财政补贴资金扶持标准:
  • 资金补贴采取验收后补贴的支持方式,在取得成果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资助。
    1. 其中:市级财政资金对科技小巨人企业补贴额度≦150万元/家;对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100万元/家;
    2. 区级财政资金按市级补贴资金1:1 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 项目实施周期内,除了资金扶持外,立项企业享受技术研发、科技金融、全球化发展、协同创新、人才培养、上市培育等方面相关的科技服务。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条件》政策信息来源:

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_规范性文件_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