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关注点:
截至细则制定时,上海市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企业494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0家;
在上述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努力在上海市推动培育十万家左右创新型中小企业、一万家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千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依托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建设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平台;
明确了上海市特色化指标,共三类指标,满分共 15 分。
政策原文信息:
其配套文件:《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发文号:沪经信规范〔2022〕8号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7日
政策有效期:本细则自2022年11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