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宁区高新技术企业资助金额、申报条件和时间

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日—8月10日

申报条件:

1、2021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为非张江长宁园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2021年新迁入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长宁区,迁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2021年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和税收均在长宁区。

补贴金额:

收集自公开政策(关于长宁区新迁入、重认定和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助金额的政策),仅供参考。

1、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新迁入长宁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对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注意事项:

本次申报为2021年度长宁区高新技术企业资助的最后一次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申报。逾期不申报,视作放弃。

通知来源: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长宁区财政局-通知公告-关于申报2021年度长宁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的通知 (shc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