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9月7日至10月7日。
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
申报条件:
(一)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申报条件(部分主要)
1、有效专利拥有量不少于5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非第一权利人或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发明专利,每件按0.5件计算);
2、近2年每年的销售额不少于800万元,
3、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不少于3%;
(二)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申报条件(部分主要)
1、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非第一权利人或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发明专利,每件按0.5件计算);
或近两年PCT专利申请不少于4件;
或近2年开展专利(商标)许可、转让(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商标)保险等工作不少于2项次;
2、近2年每年的销售额不少于800万元,
3、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不少于3.5%;
4、至少有1名非兼职员工获得认定的专利工作者岗位证书,或取得专利管理工程师、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经济专业(知识产权)技术资格或证书;
申报网址:
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z.shqp.gov.cn
网络在线申报后,将上传的各原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交至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补贴金额:
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19〕10号)规定:
被评为青浦区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人民币20万元的资助。
被评为青浦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的,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人民币30万元的资助。
认定打分标准:
2022年认定青浦区专利工作试点单位不超过10家,认定青浦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不超过5家。
信息来源: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公告
https://www.shqp.gov.cn/cindu/tzgg/20220906/9706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