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2023年3月17日—2023年4月17日(4月17日16:30系统关闭)。
部分申请条件:
在建扶持类项目: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登记,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2022年度税控财务报表及2022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
三、应为在建项目,起始不早于2022年1月1日,并能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报网址:
在建扶持类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部分扶持政策:
在建扶持类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单个项目市级资金扶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市区两级合计扶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
扶持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比例为拟扶持总额的60%,剩余尾款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予以拨付。
2022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以及履约能力欠佳的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予以拨付。
信息来源: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