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港新片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政策

政策关注点:

注册、纳税且经营地均在临港新片区的,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认定支持奖励25万元。

对迁入注册登记并纳税在临港新片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不受其实际经营地限制,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认定支持奖励。

政策原文信息:

其配套文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发文号:沪自贸临管经〔2019〕12号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22日

政策有效期:本政策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

政策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