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时间:
“企业统计年报”填报日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
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时间在填报截止日期后,可向受理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高企发展年报”填报日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5月31日。
填报范围:
一、填报内容:
1、《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又称(“企业统计年报”)
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又称(“高企发展年报”)
二、填报对象:
本市近三年内认定或在籍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
填报网址: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
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需要提交纸质报表。
惩罚机制:
连续两次未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企业将被取消高企资格。
如果企业未按时填报,请各受理点了解未填报原因,并在统计系统中填写未填报原因。
信息来源:
上海科委官网 http://stcsm.sh.gov.cn/zwgk/tzgs/zhtz/20230110/26cfc537860a4b4ab59518ed013f6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