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3月31日,上市公司于4月30日之前完成填报
应填报项目范围:
2019年至2022年认定批次的高转项目,以及2017年、2018年认定且经确认为具有发明专利的自主知识产权高转项目。
填报网址:
高新成果转化动态跟踪系统(gz.shtic.com),
具体填写指南可参看本网站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动态跟踪和数据统计工作填写指南
惩罚机制:
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沪科规〔2020〕8号),项目单位应当定期按要求报送转化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单位如有虚报、瞒报等行为的,或累计两年未填报项目转化实施情况的,将:
取消其转化项目认定资格;
停止其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待遇;
并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转化项目认定申请。
信息来源:
上海科技创业中心官网http://www.shtic.com/xwzx/gqgg/100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