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全年开放,分批发布。
申报条件:
(一)应在上海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申报网址:
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2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报送至注册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首次申请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向所在区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完成自评;
2019年申报(复核)通过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于本次开展复核,无需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
补贴金额:
各区县不一,5~30万,具体以各区县实际通知为准,详见站内各区县政策。
关于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资金补贴的政策
关于青浦区对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奖励补贴的政策
嘉定区对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特别政策
信息来源:
上海市经信委官方网站:http://sheitc.sh.gov.cn/zxqy/20221111/5f363e4dd23b4961b7e8880345aa6909.html